安丘市卫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13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2012年安丘市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完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八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市卫生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在上级有关单位的指导下,围绕本部门职责,做好整体规划,抓好重点环节,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信息公开、倾听民声等方面进一步取得进展,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完善情况

2012年,市卫生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部署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市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其中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类信息9条,占总数的17%;新农合信息7条,占总数的13%;妇幼卫生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6%;卫生监督类信息15条,占总数的28%;其他类信息20条,占总数的37%。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市卫生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内容进行界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层层把关,落实责任。

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本年度无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被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策宣传不足、个别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够等。为此,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1、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政府信息公开舆论氛围。2013年,卫生局将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信息公开制度,使信息公开制度真正深入人心;

2、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重点推进新农合及其他民生工程领域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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