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8-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7年度安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概述(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anqiu.gov.cn)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二楼271室,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6271,邮箱:whjbgs@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今年来,我局以公正便民、透明公开、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完善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业务工作推进效率。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于利民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周文明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监督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互相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同时,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使群众深入了解各项政策和措施,帮助群众解读热点问题。我局一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继续做好安丘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及时发布和完善各类文化动态和通知公告,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信息,进一步畅通广大市民获取文化信息的窗口。二是利用宣传资料落实政务公开。结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积极印发宣传资料,在走访入户、座谈交流、联系群众的过程中,及时把各类文化项目扶持政策等宣传到千家万户,真正让百姓得实惠。三是定期开展调度考核。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工作进行明确,根据分工调度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及所属单位集体和个人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按规定要公开而不公开,弄虚作假,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以督促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落实。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2017年国务院、省和潍坊市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我局对当前全市文化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继续加大对全市文化工作政策的公开,并及时解读发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相关信息,积极推进我市文化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更新各类政府信息242条,其中按公开渠道分类: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19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1条。按信息类别分类:组织机构及权利运行类信息22条;政策文件及解读类信息 11条;工作信息180条;财税审计信息2条;重点领域(公共文化服务)信息10条;政务公开基础建设、年度报告、指南类信息17条。对文化建设情况及市民文化活动等方面的热点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向广大市民及时公开和发布重要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快速向社会公开,保证我市文化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此外,积极通过向各类报纸发稿等途径,扩大信息宣传面。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信。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市十八届一次会议人大代表0件,收到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5件,主动向社会公开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5件,分别是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16、90、91、93、94号提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人员收取相关费用。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对拟公开的各类政策文件信息逐级进行把关审核,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积极做好保密自查,2017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密问题。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根据各级政府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了我局各下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事业单位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各类政府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在总结今年来的工作成效之时,发现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缺少专职人员

  由于人手限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没有专职人员,这导致部分公开信息内容不够详实、生动,不够引起群众的兴趣。

  (二)公开内容侧重点不全面

  我局今年发布的大部分信息都是管理、结果、服务类,上级要求的决策、执行类的信息还是相对缺少,今后工作中我局会注重公开比重,力争公开内容全面突出,明确各信息条目,方便群众查阅。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文广新局)

序号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42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3

非规范性文件数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91

5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191

6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7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8

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1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1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1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9

(一)收到申请数

 

20

1.当面申请数

 

21

2.传真申请数

 

22

3.网络申请数

 

23

4.信函申请数

 

24

5.其他形式

 

25

(二)申请办结数

 

26

1.按时办结数

 

27

2.延期办结数

 

28

(三)申请答复数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4

涉及商业秘密

 

35

涉及个人隐私

 

36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7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4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3

四、行政复议数量

 

4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5

(二)被依法纠错数

 

46

(三)其他情形数

 

47

五、行政诉讼数量

 

4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50

(三)其他情形数

 

51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5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53

(二)被纠错数

 

54

(三)其他情形数

 

55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25

56

(一)纸质文件数

25

57

(二)电子文件数

25

58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59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1

60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1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6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62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63

1.专职人员数

 

64

2.兼职人员数

4

65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6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67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68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

  单位负责人:于利民                     填表人:张永泰                    审核人:宋瑞庆

  联系电话:4396271                      联系电话:4396271                 联系电话:439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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