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107条,2023年为135条。对《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第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以及第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内容准确。
3.解读回应关切
2024年,市商务局持续推进解读回应关切工作,上线行风在线访谈1次。通过公众参与系统答复网络问政信件1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单位未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请求,与去年年相比,数量下降一个。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与去年相比无变化。2024年度我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建立依申请公开管理监督机制,采取专人负责,每天定期查看的方式,防止遗漏依申请公开文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从严加强保密审查工作,对拟发布的信息均进行审查,保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指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及时更新工作信息。进一步提高爱安丘政务号运行质量,及时公布促消费活动等社会关切的热点信息。依托城区大型商超公示栏、LED屏等,不断拓展线下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机关同志为副组长,5名科室成员组成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2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审核、保密审查、发布和统计等工作,无相关经费支出。
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把准全年重要工作时间节点,结合固定工作任务,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与政务公开的要求相结合,将培训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定期开展社会评议、今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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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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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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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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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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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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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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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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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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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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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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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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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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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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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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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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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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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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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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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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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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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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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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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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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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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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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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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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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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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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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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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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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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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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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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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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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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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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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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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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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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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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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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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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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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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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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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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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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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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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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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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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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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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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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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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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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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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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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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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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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通过爱安丘等方式,对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活动进行公开。二是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办理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强化政务公开人员《条例》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的机制、形式、内容方面都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群众和企业关注的问题,信息公开回应还不够及时有力。
改进情况:一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再补充完善,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质量再提升。二是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对于群众和企业关注的问题,积极探索新措施、新办法,多渠道拓宽公开广度,实现信息推送精准直达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针对企业、群众不断提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参与积极性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创新性,同时推进“政策进商超”活动,拓宽政务公开覆盖面,使企业和群众能更快、更便捷的了解更多的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安丘市商务局收到政协委员提案6件,办结6件,采纳6件,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满意率100%。
(四)安丘市商务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我局充分利用促消费宣传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加大与群众对话力度,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从而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五)安丘市商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商务局联系(地址:安丘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222,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6222,传真:0536-4396222,电子邮箱:aqsswj@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商务局2024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商务局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商务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