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统筹推进、各科室(中心)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审计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爱安丘”APP等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条,比去年增加2.9%。根据《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及时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领导信息、主要职责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按时发布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解读回应关切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开展解读工作,充分发挥主要领导带头解读作用,丰富解读形式,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做好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工作,确保答复形式和内容规范、有针对性,援引法条和救济渠道准确,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比去年减少1件,无2023年结转申请。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公开信息均未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及时调整公布审计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爱安丘”APP的运维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通过审计署和省市审计机关门户网站、审计系统内部报刊等,多层次、全方位及时公开审计信息,持续拓宽群众信息获取渠道。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办公室协调推进、各职能科室协同配合;建立常态化检查监督机制,对每月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确职责分工,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各1名;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本年无经费投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2024年共组织了3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及时答复群众留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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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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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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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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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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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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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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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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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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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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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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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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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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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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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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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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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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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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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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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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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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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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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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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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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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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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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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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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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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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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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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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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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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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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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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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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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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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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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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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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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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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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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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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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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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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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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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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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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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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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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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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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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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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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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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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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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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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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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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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公开内容审核及相关程序设置,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积极组织交流学习活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三是结合审计工作主责主业,组织人员深入学习培训,从机制建设、内容深化、形式创新和公开渠道等多个方面切入,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创新力度。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灵活多样,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
改进情况:一是制定政策文件解读宣传方案,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利用图文视频、专家访谈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对涉及我单位的政策文件解读,由起草科室撰写解读,办公室审核后由上级政务公开部门指导把关,确保质量;二是加强领导,优化政务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更新力度,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审计局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局职能,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排查。从排查情况看,各科室能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于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按规定程序公开,有效地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4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与去年持平。
(四)安丘市审计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审计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更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新途径,将政务公开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实现了业务工作与政务工作的互促进、双提升。
(五)安丘市审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建设路57号安丘市卫健局大楼1301房间,邮编:262100,电话:0536-4221017,传真:0536-4221017,电子邮箱:aqssjj@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审计局2024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审计局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审计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