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2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丘市石埠子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强化自查自纠,积极优化公开目录,畅通反馈渠道,持续拓展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2022年度石埠子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32条,较去年增加291条。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0条,浯水古镇”公众号306条,爱安丘石埠子镇政务号236条,涵盖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2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情况。

  3)及时公开财政领域信息。按月公开我镇财政收支情况及财政预决算情况。

  3.解读回应关切

  对门户网站及公众号留言、依申请公开等高度重视,及时回应群众留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收集整理、汇总采纳。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2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完善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按流程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石埠子镇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建设。建设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以制度保障工作常态化。认真落实国家保密规定,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政府网站、公众爱安丘政务号、镇便民服务大厅政务信息查询窗口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新增加爱安丘石埠子镇政务号完善“浯水古镇”公众号功能,提供多种便民信息查询。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石埠子镇政务公开管理制度,编制石埠子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

  1.成立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全年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建立工作考核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需要公开的及时公开。

  3.落实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对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监督举报积极进行答复。

  4.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2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5.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无经费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1、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全年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高了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2.拓展公开渠道。开通爱安丘石埠子镇政务号,定期在平台上公开政府信息,举行的活动及会议情况,同时,增加宣传横幅和微信公众号对各类信息发布的频率,使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得到了保障。开通微信公众号留言功能,及时回复私信及留言。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二是信息更新的速度不够及时高效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坚持主动公开,通过多种途径,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提高更新频率,镇政府重要会议结束后,在一天内将可公开内容上传至政府网站,积极收集中央、省、市等平台发布的重要信息,在“浯水古镇”公众号上及时进行转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制定公开发布了《安丘市石埠子镇2022年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内容;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财政收支、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不断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内容,优化“浯水古镇”公众号版块内容,设立政务服务入口,涵盖涵盖便民查询-公积金、便民查询-机动车、政府网站、办事指南入口、往期内容等多种便民信息,同时设立走近石城、乡村振兴入口。

  (五)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编:262100,电话:0536-4761068,传真:0536-4761066,电子邮箱:sbzdangzheng@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6日


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丘市石埠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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