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贴近群众需求以及业务实际,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充实调整了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等工作。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较去年信息发布多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安丘市安全生产”发布信息510条,较去年信息发布多184条。及时更新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财政预决算,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3.解读回应关切
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管理,针对公众关切,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主要涉及安全生产、预案管理、自然灾害等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强化依申请公开服务理念,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提升依申请公开效能。今年以来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较去年增加2件,主要集中在预案管理等领域,全部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处理;未收取相关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积极完善网站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发布、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推动政策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推进规范信息公开办理程序、答复内容,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推动本单位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规范经营市政府网站应急管理局有信息版面,按照上级规定完善信息分类,并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设置公开专区;二是充分利用“安丘市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便捷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将信息公开纳入局绩效考核范畴,细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监督作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小组办公室;设置1名专职人员,完善经费保障制度,进行政务信息培训和宣传;发布公众关切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评议。2024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创新解读回应关切形式,聚焦社会关注的高频热点事项,综合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资源,丰富解读形式,畅通互动渠道,优化政策咨询服务能力。二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全面系统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及时更新信息,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够,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存在差距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向先进单位学习、参加上级培训班等形式加快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开内容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安全生产、预案管理、预警信息等方面的内容;三是加强重要政策措施解读,拓宽解读渠道,增强解读效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各项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任务分工要求和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我局各科室职责分工情况,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四)安丘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与市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安全生产大家谈”栏目,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领域工作信息,营造了良好的“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舆论氛围。
(五)安丘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安丘市新安路70号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中心201房间,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6227,电子邮箱:aqsajj123@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应急管理局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