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安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3

安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安丘市安监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二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市安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开和便民”的原则,继续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5年底,市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向社会公布,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推进依法监管和依法行政,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各科室、单位年度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依法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安丘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安丘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有关制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按照职能划分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单位,有效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三是健全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安全生产政府信息考评制度,不断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视频传输系统,及时了解上级安全生产政策,有力地推进了安监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充分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深入解读、宣传安监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市长邮箱、电话等作用,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2015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回复群众在线咨询2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信息,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安监局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组织机构类信息、政策文件类信息、工作类信息、办事指南类信息、行政执法类信息、财政类信息等政府信息共4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回复在线咨询共2件。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网站平台建设,按要求及时在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并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窗口也同步进行公开,便于社会公众浏览和知晓,增强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二是强化主流媒体宣传引导,在安丘电视台、今日安丘、安丘人民广播电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开辟专题栏目,实现安全生产常态化宣传报道。三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受理工作,为群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四是积极参“行风在线”栏目,现场解答观众提出的安全监管具体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度市安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市安监局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市安监局严格按照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九、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方面,健全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权限,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2015年无任何泄密问题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安丘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依法、规范公开监察情况。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局机关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部分公开的信息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三是信息公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市政府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途径,提高公开质量,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二是抓重点促深化。2016年,除常规性、非规范性公文、安监动态等信息公开外,将重点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培训、事故处罚、行政审批手续、行政许可结果等内容,真正满足群众需求。突出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三是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局内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规范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媒体、部门等监督;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信息公开等平台的基础上,重点构建官方微博、微信、民生在线三大信息发布平台,并将信息发布纳入局内部考核机制,定期督导通报,确保实现与网民的时效互动。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表电子版将在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并及时发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安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3日            

  

附件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安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序号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0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3

非规范性文件数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0

5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30

6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7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二、回应解读情况

1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1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9

(一)收到申请数

 

20

1.当面申请数

 

21

2.传真申请数

 

22

3.网络申请数

 

23

4.信函申请数

 

24

5.其他形式

 

25

(二)申请办结数

 

26

1.按时办结数

 

27

2.延期办结数

 

28

(三)申请答复数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4

涉及商业秘密

 

35

涉及个人隐私

 

36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7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4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3

四、行政复议数量

 

4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5

(二)被依法纠错数

 

46

(三)其他情形数

 

47

五、行政诉讼数量

 

4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50

(三)其他情形数

 

51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5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53

(二)被纠错数

 

54

(三)其他情形数

 

55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56

(一)纸质文件数

 

57

(二)电子文件数

 

58

八、开通部门、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数

 

59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60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61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6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63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64

1.专职人员数

 

65

2.兼职人员数

2

66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7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6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69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

  单位负责人:李永刚  填表人:马盛麟  审核人:马云风  联系电话:439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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