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辉渠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着力推进我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做到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不泄露。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4条,主要涉及我镇机构职能、领导及工,下设机构设置、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进展、农村工作等内容。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较去年同比增加1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条;通过各级媒体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0条,同比增长55条。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要求,及时更新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3.解读回应关切
围绕部分政策理解难、覆盖范围窄等问题,工作人员主动做好相关政策解读,以面对面形式开展实时政策咨询对接,同时做到对上级重要政策解读及时转载。
(二)依申请公开
辉渠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申请渠道及制度规范,做到有件必及时回复。2024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安全风险监测,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公开后的信息管理,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失效、废止的内容,以依申请公开等方式满足历史政策信息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平台,在辉渠镇便民服务大厅和雹泉社区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设置电子查阅点、政策咨询点等,实现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线上体验和线下办理的有机融合,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监督考核,落实“周督促、月通报”制度,对政务公开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三是组织开展培训会12次,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四是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做到实报实销。经统计,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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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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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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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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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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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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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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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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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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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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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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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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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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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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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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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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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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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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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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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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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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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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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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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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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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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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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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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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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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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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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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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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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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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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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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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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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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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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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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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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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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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解读重点。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做到全面、详尽、准确,便于群众理解和查阅,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讲清楚、讲透彻,提升解读效果。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确工作人员职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常态化信息公开工作。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有待提升,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工作缺少了解,对政策认识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思想认识,及时整理镇政府信息,做好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抓好载体建设,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没有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四)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镇便民服务大厅和雹泉社区设立专门政务公开信息查阅点,切实保证政务公开化、政策透明化。
(五)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辉渠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驻地,邮编:262117,电话:0536-4821001,传真:0536-4821002,电子邮箱:hqzdzb@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