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2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辉渠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凸显,有效满足和保障新形势下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发布内容审核把关,三是切实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止 2022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6条,较去年同比增加46条,其中通过各级媒体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同比增加31条,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2同比增加15条。同时及时更新机关简介、办公地点、机构设置、领导信息、财政预算等信息。

3.解读回应关切

    制定健全政策解读回应机制,坚持“常态化解读,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辉渠镇坚持提升依申请公开效能质量,健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机制,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较2021年度减少3件。2022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公开标准、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好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协调、动态调整等相关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程序,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使群众能够迅速了解我镇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项便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

依托全镇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组织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严格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整改,二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业务培训2次,四是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切实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各级领导认真细化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做到镇政务信息发布全面。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全面性不足,依然存在公开内容不明确,公开标准不细致等问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事项过程环节仍不完整,各部门间配合协作不够紧密,需继续完善相关程序

改进情况:是完善工作机制,筑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机制,及时调整更新各项工作制度。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重点安排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打造一批政务公开的专业人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专业水平。加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公开意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公开,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重点安排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打造一批政务公开的专业人才。

二是认真梳理,加强规范性建设。及时梳理政务信息,更新完善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 年,我镇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没有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四)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辉渠采取“线上+线下”双渠道推进工作开展,更大程度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及满意度。进一步加强加强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增进政民互动交流,提升解读回应实效,规范政务新媒体监管和运维,积极推动政府管理服务透明规范高效。

(五)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辉渠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驻地,邮编:262117,电话:0536-4821001,传真:0536-4821002,电子邮箱:hqzdzb@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丘市辉渠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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