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2013年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特编制2013年度新安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anqiu.gov.cn)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安街道党政办联系(地址:安丘市泰山西街新安街道办事处驻地,邮编:262123,电话:0536-4730001,邮箱:aqxa4730001@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新安街道认真执行《条例》、《办法》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安排的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 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新安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全面梳理和检查公开信息的格式、内容、归类是否规范,做到各类信息都按时间、数量要求规范填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办法》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2013年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政策文件、日常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需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街道办、各村(居)、各部门设立的公开栏等,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未收到公众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全年,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街道成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定印发了《新安街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新安街道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对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先自审后送审”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查程序,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扎实推进了街道直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街道直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和保密审查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强化了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了对各部门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部门、科室对贯彻实施《条例》、《办法》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没有切实履行职责,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2、部分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对《条例》、《办法》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刻,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一些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能很好地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重视程度。针对个别部门、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街道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约谈了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召开了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2、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了对各部门、科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对相关人员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进行考核,确保有关工作人员能够熟悉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3、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问责机制,探索实行了负责人约谈制度,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部门、科室,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平时有人管,出了问题有人担”。

  4、丰富公开形式。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5、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十、附表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新安街道办事处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83

其中:1.组织机构信息

5

2.政策文件信息

13

3.规划计划信息

9

4.日常工作动态信息

34

5.人事任免信息

3

6.财政预算、收支信息

2

7.统计信息

2

8.行政执法信息

14

9.其他信息

1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网站数

0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236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

1

2.兼职人员

3

十三、本单位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学习培训活动数

4

十四、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人数

4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2013年,新安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其中组织机构类5条,占6%,政策文件类13条,占15.7%, 规划计划类9条,占10.8%,工作动态类34条,占41%,行政执法类14条,占16.9%,人事、财政、统计及其他信息8条,占9.6%。重点公开了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如《新安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检查情况通报》、《关于分配2013年度救灾款的通知》、《自备井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二〇一三年防汛工作实施方案》、《关于201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情况的汇报》等信息。

 

 

 

 

 

  单位负责人:王旭光填表人:黄新运 联系方式:13465365192 填表日期:2014年2月13日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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