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2011年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2011年度新安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报名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8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我街道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安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全面梳理和检查公开信息的格式、内容、归类是否规范,做到各类信息都按时间、数量要求规范填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2011年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工作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科室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
改进措施:
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2、丰富公开形式。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