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郚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与帮助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服务意识,及时、准确、高效的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1. 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2022年,郚山镇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统筹安排工作,由各业务部门安排人员提供相关信息,研究室统一安排进行公开发布,分工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2.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郚山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19条,其中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39条,通过“山水画廊五彩郚山”公众号平台发布280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关职能、办公时间、招商引资、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3. 解读回应关切。
2022年,郚山镇对制定的政策文件及时进行解读,对上级重要政策解读及时转载,并运用政务公开专区进行政民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情况,与2021年相比,没有增长。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有关费用。严格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创新现场答复模式。
(三)政府信息管理
多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进行管理,并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根据工作进展,及时调整更新各栏目动态信息。根据阅读群体进行分类精准推送,对政府信息公开做好管理,提高群众满意度。安排专人做好政府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信息公开规定和保密事项范围,对信息公开目录和拟公开信息分别进行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调整,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栏目设置。强化政务新媒体栏目设置,在“山水画廊五彩郚山”公众号的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近期动态及招商引资等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郚山镇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监督指导。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并提出相关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安排专人进行业务指导。
二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对政务公开小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2022年,郚山镇组织政务公开培训2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三是加强体制机构建设。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以监督的方式逐步完善体制机构建设。
四是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挑选专业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为小组注入活力,并加大经费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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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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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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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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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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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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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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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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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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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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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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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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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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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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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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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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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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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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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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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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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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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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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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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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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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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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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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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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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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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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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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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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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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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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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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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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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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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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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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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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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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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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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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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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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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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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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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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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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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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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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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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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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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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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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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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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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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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1、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定期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举办学习交流会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到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3、采用多样公开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公开形式,线下以宣传标语、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线上以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进行。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1、服务群众意识不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够,工作水平及自身素质不高。
2、工作机制不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影响工作开展。
改进情况:1、提高工作人员服务群众意识。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群众意识,编制政务公开信息时多以群众角度构思,以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撰写。
2、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郚山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决策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按照我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政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与2021年相比较无变化。
(四)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郚山镇金鸿大道镇政府驻地,邮编:262100,电话:0536-4961001,传真:0536-4961018,电子邮箱:wsdangzhengban@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