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编制2019年度安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anqiu.gov.cn)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安丘市新安南路70号,邮编:262100,电话:0536-4235136,邮箱:aqzwb@wf.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2019年,安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86条。其中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98条,通过其他渠道公开政府信息88条,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安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公开内容丰富,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
(二)认真答复依申请公开
2019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主要涉及改革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等内容,目前,已全部答复完毕。
(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2019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3件。
(四)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明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侯继鹏同志分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及时落实上级部署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重把关,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经审核后公开,无遗漏涉密信息。
(五)做好平台建设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含重点领域和基本目录两大部分,基本目录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其他信息等内容,重点领域包含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
通过加大公开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基本目录信息公开方面内容完善、覆盖全面,信息更新及时,确保了政务公开全面、及时、有效。重点领域方面,我局认真做好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开工作。
(六)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2019年,将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列入全年工作任务考核目标。组织对科室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予以公布,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化工作的领导,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完善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机制,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需要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及公开形式进行严格界定,做到该公开信息尽数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一条也不泄露。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工作,根据下发的考核任务,明确信息公开任务,定期督促业务科室进行信息收集、整理、校对。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截至目前,我局未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业务主管部门通报。如发现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在党组会、领导班子(扩大)会、科级干部会上进行业务汇总、排查,确保将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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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3 |
169 |
16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新增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次 |
1224509.9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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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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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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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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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够全面。为此,2020年,我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环节的工作制度,拓展政务公开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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