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履职能力,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中心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及时更新机构设置、领导信息、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情况,并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及时公开我市招商引资动态,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公从知晓度进一步提高。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都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没有通过政务新媒体和其它方式公开的信息。其中,概况信息3条,财政信息4条,比去年增加2条,业务信息及其他类信息11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0条。
3.解读回应关切
2021年,我单位主动做好政府开放日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公开申请,比去年减少1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与去年持平。没有收费。
近年来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变化情况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形成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负责领导签批的信息公开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更新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主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在中心办公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公开平台的维护、运行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是领导高度重视,调整完善以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报政务公开公开自查情况。
三是按照《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我中心分别于4月、11月组织开展了2次政务公开培训,参加人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及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同志,内容为传达工作要求和分配业务目标,确保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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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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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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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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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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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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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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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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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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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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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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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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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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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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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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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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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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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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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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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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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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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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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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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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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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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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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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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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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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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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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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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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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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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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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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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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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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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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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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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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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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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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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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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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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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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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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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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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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深了他们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调整完善以中心主要负责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部署,细化分工,责任到人。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可以公开的信息来源有限,主要是我单位内部产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有限,还需不断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来源,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多方收集我市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方面的信息。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学习省、市及其他县市单位的好经验和先进技术,鼓励工作人员自主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1年安丘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任务分工,迅速对我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分工,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科室,办公室负责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投资促进科负责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立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科室配合落实的协同推进机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我中心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需要办理。与2020年一样。
(四)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2021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和评议制度,将政务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五)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青云大街623号安丘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46房间,邮编:262100,电话:0536-4215816,电子邮箱:aqszsj@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