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住建局大力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做好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共进行内部督查2次,重点检查了年内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及时率和准确度。二是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通过“爱安丘”app、等新媒体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全方位落实主动公开各项工作。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市住建局主动公开信息486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栏目共发布各类信息163条,通过“安丘建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237条,报刊公开信息86条,相比去年,共增加43条。按时发布了市政建设、房屋征收等重点领域信息及2022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发布《安丘市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人员选房后公示》等16条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及时更新了我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3.解读回应关切
2022年,我局解读政策2次,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发布14条解读内容,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年内平台共收到留言、投诉、咨询共22件,主要涉及房产证办理、物业服务等问题,均已按规定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细化创新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全面梳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环节,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全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12件,已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向申请人反馈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维护了市政府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2022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单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政府信息,对因情形变化应当公开的及时公开,主动保障公民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本单位版面建设,按照上级规定完善信息分类,严格按照组配分类进行信息发布。二是定期维护“安丘建设”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更新住建要闻。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监督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小组监督职能,确保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增强培训力度,2022年在本单位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培训人员12人次,累计投入0.3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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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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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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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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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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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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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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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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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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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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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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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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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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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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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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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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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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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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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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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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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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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山东通、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加强了局信息中心与机关各科室、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将最新信息发布到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做到了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通过增加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数量,2022年新增信息公开43条;三是通过“爱安丘”政务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介绍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和方式,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了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个别发布内容格式不标准、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主要是由于单位内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没有跟随上级要求及时调整,新入职人员对政务公开系统不够熟悉。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质效。及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动态新业务,及时进行新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提升。二是健全机制,完善公开流程。针对政务信息公开组配分类多样、内容复杂的特点,分门别类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在本单位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编制发布制度,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全局共收到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6件,已主动向社会公开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信息6件。收到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5件,主动向社会公开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5件。2022年,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向我局送达的建议及提案,主要聚焦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基础配套、小区物业管理等领域,我局严格按照规范的流程模式,努力将相关信息全面、及时地向民众公开,着力提高答复质量,2022年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理完毕,满意率100%。与去年相比,人大代表建议增加了1件,政协委员提案减少了6件。
(四)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我局组织多个住宅小区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通过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线上公示”与发放宣传单页、售楼处展牌、施工样板间等“线下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展示项目建设内容,共收集100余条业主意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北城区青云大街东首621号,邮编:262100,电话:0536-4187099,传真:0536-4368009,电子邮箱:aqzjj@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9日
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