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17

本报告由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8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6-4368009。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7年安丘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18年全年,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281,并重点公开了部门服务清单、负面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责任清单信息,领导班子姓名及其职务信息,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各项办事程序及服务指南信息,全市重大城建项目的建设情况信息。各项信息均能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nqiu.gov.cn)正常访问查询。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立信息公开机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门经费,统一安排部署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工作情况,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和协调各科室及时报送须公开信息;指定信息管理技术人员,负责我局政务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我局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每月公开事项报送“两馆一中心”,方便供市民查询和获取。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据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为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在各局属单位、科室分别建立了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科室的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局属单位及相关联络员。2018年,我局围绕信息公开规范化、时效性和严谨性建设,开展了扎实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坚持把公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如全市城建项目进度、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燃气热力设施建设及运行等相关信息尽可能全面、及时地向民众公开,及时回复社会关切的民生问题。2018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及时主动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进一步引导了社会舆论,维护了单位形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依据“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加强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稳妥、有序进行,努力打造阳光政务。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立足住建局职能,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在281条已公布信息中,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工程信息达到142条,占比50%;行政许可类信息54条,占比19.2%。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

  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例如财务信息的公开,特别是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做到详实准确等;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例如政务动态、会议纪要等;时效性工作立刻公开,例如全市重点城建项目建设等。

  三是公开的程序更加严谨。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保证政府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未发生政府公开失控和泄密的现象。

  四是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发文公布和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公开的力度。重点公开了项目建设、投资计划、重大项目审批、财务等信息,科室职能职责、负责人等信息,各项办事办证程序及服务指南等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将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考核指标,自觉扩大公开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明确市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所有重要信息必须首先经过门户网站公开。五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在报纸和电视台、电台等媒体上公告或宣传关系民生的事项,让群众从多渠道了解全市城乡建设信息。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全局共收到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5件,2018年,主动向社会公开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信息5件。收到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0 件,主动向社会公开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1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申请1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已根据时间要求及时回复申请人。下步将密切留意各方面信息,确保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年度我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信息泄密事件,信息监督检查无问题。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建设透明政府的进一步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我局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够全面。 为此,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环节的工作制度,拓展政务公开形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81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81

5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9

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9

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99

二、回应解读情况

 

 

9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4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1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7

(一)收到申请数

1

18

1.当面申请数

 

19

2.传真申请数

 

20

3.网络申请数

1

21

4.信函申请数

 

22

5.其他形式

 

23

(二)申请办结数

1

24

1.按时办结数

1

25

2.延期办结数

 

26

(三)申请答复数

 

2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2

涉及商业秘密

 

33

涉及个人隐私

 

34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5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3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4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1

四、行政复议数量

 

4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3

(二)被依法纠错数

 

44

(三)其他情形数

 

45

五、行政诉讼数量

 

4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47

(二)被依法纠错数

 

48

(三)其他情形数

 

49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5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51

(二)被纠错数

 

52

(三)其他情形数

 

53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点和人民医院、汽车站政务公开服务区报送信息数

70

54

(一)纸质文件数

70

55

(二)电子文件数

70

56

八、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

 

57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1

58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1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5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6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61

1.专职人员数

1

62

2.兼职人员数

1

63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6

6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5

66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40

 

                                           单位负责人:董永照           填表人:李鹏飞               审核人:冯勇

 

                                           联系电话:138xxxx7668        联系电话:188xxxx3344        联系电话:187xxxx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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