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丘分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丘分中心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丘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丘分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安丘市市北区拥翠街东首,安丘市财政局209室;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8350)。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公积金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继续加大《条例》实施力度,围绕公积金中心工作大局和主要任务,通过“中国.安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本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因我中心隶属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自己的专门网站,许多政策都是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官方微信和网站发布。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中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建立了主体明确、内容细化、形式多样、程序合理、监督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文件和会议精神,中心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单位将其列入年度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一步完善领导体系,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拟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程式化、规范化,为促进保障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畅通举报渠道,追究相关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我中心通过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在信息公开中进行解读。全潍坊公积金网站http://gjj.weifang.gov.cn/,服务热线12329。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开展。一是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有关的政策法规、审批流程和工作信息;二是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分类重点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6年度,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11条。公开内容较少。
(二)公开的平台。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在窗口发放业务指南,通过会议、文件、网站、内部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监督电话等事项,让群众了解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推动业务办理进一步公开、透明,印发“一次性告知单”,做到一次性告知,让群众少走冤枉路。
(三)全潍坊市的公众微信号平台为“wfgjjwx”,缴存职工可通过该平台及时了解公积金中心最新的政策法规、新闻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查阅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业务办理指南,可直观了解各类业务办理的条件、要件、流程、办理时限。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开展。一是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有关的政策法规、审批流程和工作信息;二是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分类重点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接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我中心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指派专门同志负责该项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逐条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对外公开发布,确保每条公开信息符合相关保密规定。我中心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经查,2016年所公开的信息都经过保密审查,不存在违规公开上级其他工作信息等情况,做到了政府信息的安全发布,杜绝了泄密事件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中心无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16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
(二)改进措施:2017年,我们将一是以公积金缴存、贷款和提取使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管理政策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在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的同时,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和手机APP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四是积极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网站和社保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开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十二、需要说明的情况和附件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丘分中心
2017年3月3日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填写)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11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 |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
6 |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5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58 |
八、开通部门、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数 |
个 |
|
59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
60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
61 |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62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63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64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6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66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
—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67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68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69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 于志波 填表人: 刘明明 审核人:陈绪莲
联系电话: 4398350 联系电话: 4398350 联系电话:439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