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丘分中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丘分中心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丘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丘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市北区拥翠街东首,安丘市财政局209室;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8350)。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通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积金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中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建立了主体明确、内容细化、形式多样、程序合理、监督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文件和会议精神,中心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不断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作为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的重要法规、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指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逐渐规范化、制度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明显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我中心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能够透明、及时、有效的公开。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依规开展,我中心成立了由中心副主任担任组长,中心各科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我中心通过安丘电视台新闻频道制作发布宣传片,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开展。一是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有关的政策法规、审批流程和工作信息;二是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分类重点公开;三是通过安丘电视台新闻频道发布宣传片,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解读。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5年度,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26条。
(二)公开的平台。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在窗口发放业务指南,通过会议、文件、网站、内部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监督电话等事项,让群众了解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推动业务办理进一步公开、透明。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中心未接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本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本中心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指派专门同志负责该项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逐条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对外公开发布,确保每条公开信息符合相关保密规定。我中心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经查,2015年所公开的信息都经过保密审查,不存在违规公开上级其他工作信息等情况,做到了政府信息的安全发布,杜绝了泄密事件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中心无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15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的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二)改进措施: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到群众中了解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性沟通机制;二是积极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网站和社保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开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十二、需要说明的情况和附件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丘分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
附件1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26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6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5 |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24 |
6 |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
—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5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58 |
八、开通部门、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数 |
个 |
|
59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
60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
61 |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62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63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64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6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66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
—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67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68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69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单位负责人: 于志波 填表人:刘明明 审核人:代振国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4398350 联系电话:439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