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安丘市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概述;(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十)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anqiu.gov.cn)下载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四楼492室,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6492,邮箱:aqzfxxgk@126.com)。
一、概述
2015年,安丘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法治、服务政府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条例》和《办法》,突出抓好九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15〕96号)等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及中介机构信息等九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随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出现,进而推动我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往纵深方向发展。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根据部分人员人事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振城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永刚同志为副组长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与经济社会管理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多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等相关会议上进行研究安排,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两次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汇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就当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两次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修订完善并制发了《安丘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安丘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安丘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五个文件制度。建立了政策解读、舆情收集和回应关切工作机制。全面实行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每季度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客观分析,并进行通报。
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市政府办公室坚持每年组织举办两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制度,通过邀请上级领导、专家授课等形式,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和最新要求等,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培训。2015年,共培训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67人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在制定出台重要政策规定时,由起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同步制定政策解读信息,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公开。2015年,共发布政策类解读信息103条。
多渠道搜集舆论热点和社会关切,并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由相关单位视情况及时向社会作出回应,澄清不良或不完整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2015年,共回应社会关切信息135条。
以市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参与”为主要平台,借助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加强政府及其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2015年,共收到和处理群众问题咨询1423件;投诉举报1226件;意见建议523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根据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进行了全面分解细化,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各牵头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和业务特点,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作了分解细化,明确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全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
一是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情况。
全面、规范编制并公开了政府部门权力和服务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目录清单、中介服务收费清单。通过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安丘市编办网站公开安丘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事项目录4202项,其中,市直部门(单位)权力事项3833项,驻安上属单位权力事项369项;服务清单目录360项,其中部门共同行使的服务事项2项,市直部门单位服务清单事项309项,驻安上述单位服务清单事项51项。对上级调整下放的3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行了承接落实,共承接72项,取消5项。对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审核清理,其中,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3项,合并1项,清理后,安丘市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事项类别,并根据上级要求,新增行政审批许可事项8项,调整后 安丘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68项。
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3月,全市83个市直部门预算单位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9月,公开了全市88个市直部门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2014年度市级财政收支情况、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信息均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开本级政府采购目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19条。
三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公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14条,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4条,对廉租住房补贴户进行了全面公示;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政策、通知,更新办事服务指南。多渠道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设立“国土管理”专项目录,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设立“征地信息”专栏。2015年,共主动公开土地供应和征收信息(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结果公示等)83条。
公开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参保登记、保险转移以及各项收支等社会保险信息39条;公开城乡低保户信息和各项救助政策信息34条;公开教育领域信息21条、医疗卫生领域信息30条、就业信息15条。
四是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条、国有企业信息2条、公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拟撤销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组织年检结果等涉及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和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信息23条;公开国控企业欠缴排污费情况、环境空气质量、环保审批项目、环评报告等环境保护信息77条;安全生产信息73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26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3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非规范性文件544条。按主动公开形式分,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3537条、政务微博公开1195条、政务微信公开545条、其他方式(广播、电视、报刊等)公开1677条。
(二)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主渠道作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及时对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加强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大力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积极通过安丘市政府官方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发布政府信息,扩大受众面。对“两馆一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配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设备。健全完善了政府新闻发布会和发言人制度。认真做好了政府公报的刊发工作,2015年共刊发政府公报8期,刊发信息64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进一步明确了受理机关的义务。2015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6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传真申请1件,网络申请14件,信函申请27件。对46件公民依申请政府信息,各受理机关认真进行了受理,并按时作出了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信息1件,同意公开的2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市未向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当事人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7起,其中:被依法纠错1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起,其他情形4起(其中:撤诉2起,1起正在二审审理期间)。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照《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认真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落实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确定公开属性,层层把关审核,并经本级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审核后方可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监督检查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单位,认真落实《条例》和《办法》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和潍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明显成效。每年组织法制、保密、档案等有关部门分两个组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查。从检查督查情况看,全市各级各部门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有关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跟踪管理。
十、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按照《条例》、《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安丘市对所属24个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范围,与政府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仍然不强。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不深入、不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仍然不强。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安丘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政府、部门“一把手”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经常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搞好协调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力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形成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基础保证。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坚持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制度,不断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改版升级市政府门户网站,加快推进微网站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继续办好政府公报。
十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