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2009年安丘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人员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安丘市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要求,2009年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一年来,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广庆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调度。各镇、街道和市直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指定了相应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保障机制。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安丘市转发了国家、省和潍坊市《关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文件,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完善了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以及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流程,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套设施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运转。
三是拓宽发布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国安丘”(http://www.anqiu.gov.cn)的建设,开辟了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行政审批、部门动态等专栏,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镇(街道)、市直部门的门户网站也都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重要交通路口和商业中心开辟专门区域,设置电子屏幕等设施,方便公众查询;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有关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传统公开方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4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912条,占8.4%;规划计划类信息504条,占4.6%业务类信息8573条,占79.1%;统计数据类信息153条,占1.4%;机构职能及其它类信息701条,占6.5%。
市本级及市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3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23条,占6.4%;规划计划类信息347条,占4.2%;业务类信息7004条,占85.1%;统计数据类信息90条,占1.1%;机构职能及其他类信息356条,占4.2%。
各镇政府、街办,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89条,占15.4%;规划计划类信息157条,占6.2%;业务类信息1569条,占62.2%;统计数据类信息63条,占2.5%;机构职能和其它类信息345条,占13.7%。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房屋登记办法》、《治安管理条例》、《出入境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解读》、消防管理办法、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市政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流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书办理流程、关于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关于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的通告》、《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矿石资源相关税收代征管理的意见》、《安丘市广播管理条例》、《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扩权印章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的办法和措施等。
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安丘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发展规划、2009年经济及社会事业工作规划、绿色农业五年规划、畜牧生产规划、面污染源整治规划、商品市场及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等。
公开了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面的信息,如《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审批流程、2009年-2012年城镇化建设规划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爆炸物品管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安丘市农业管理办法》、《安丘市植物检验检疫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丘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法》、《安丘市标准化生产及食品安全监管》、《防震减灾工作要点》、《安丘市冷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安丘市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方面的内容。
公开了公共卫生、人口计生方面的信息,如《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关于做好预防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办法、社区卫生服务、疾病预防、孕产妇保健、孕产妇平产分娩点地址、电话和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以及2009年度计划生育考核办法、计划生育批生二胎条件、农村孕产妇分娩补贴等信息。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招考中小学教师、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政策、年检合格的幼儿园、出国留学信息、教育收费、帮困学生、成人教育、关于中小学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农村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危房改造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特困救济、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福利资金管理、收养登记、救灾款和社会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优待军属烈属和伤残军人的规定》、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方面。
公开了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农村集体资产农经管理,质量技监许可项目、程序、结果,质量技监抽查结果,农村财务审计情况,农机具购置补贴办法,环城河改造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等方面。
3.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工作动态以及《安丘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公示》等信息。
公开了行政、事业单位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如2009年安丘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2009年安丘市公开招考教师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2009年招考警务人员录用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全市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09年,全市共接受市民咨询3.14万人次,包括现场咨询5600人次,电话咨询1.8万人次,网上咨询7800人次。其中市长公开电话受理4000人次。
对市政府部门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支付、在职培训、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争议、网上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方式、公安行政许可事项及其相关依据、质量监督标准、医疗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公务员考试、物业管理、冬季取暖及取暖费用、燃气费用、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方面。
对各镇、街道,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招商引资政策、建筑项目用地规划、个人社会保险金、镇村道路改造维修、村级财务管理、村两委换届选举办法、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林权改革、拆迁补偿、农村低保、五保供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家电下乡、农机补贴等方面。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全市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人员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2009年,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174人,其中专职人员57人,兼职人员117人。平均每个市直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7人;平均每个镇政府、街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3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09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学习《条例》不够深入,机构设置不健全,程序、流程欠规范,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步,对照《条例》和潍坊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市级条线部门编制本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各镇政府、街办,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并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向社区的延伸;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