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丘市医疗保障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总体内容,切实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深入细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多形式、多渠道及时主动发布广大人民群众想知道、应该知道的各类政府信息。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印发《安丘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发布政府信息91条,较2020年增加32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4条,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内容;政策文件6条;工作信息31条;行政执法信息1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包括2020年决算、2021年预算等内容;重大决策执行落实信息7条;医保重点领域信息13条;其它类型信息8条。二是通过“安丘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信息190条,较2020年增加128条。
3.解读回应关切
一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确保解读要素完备、内容通俗易懂,2021年发布政策解读1条。二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市长信箱等渠道做好政策咨询和回应关切。2021年,解答群众留言10条,较2020年增加3条,均未超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2021年,安丘市医疗保障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较2020年减少3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未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单位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聚焦上级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及时调整完善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依法依规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安丘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和回应关切,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全流程“掌办”“网办”,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抓好监督考核。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专职工作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定期总结全局政务公开运行情况并向局领导汇报。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三是认真组织培训,2021年共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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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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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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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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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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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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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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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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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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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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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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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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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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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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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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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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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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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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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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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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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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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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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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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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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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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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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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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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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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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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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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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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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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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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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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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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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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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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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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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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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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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培训、交流研讨会等方式,提高全局上下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与水平。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领导分工和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统筹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三是扩大公开范围。2021年,根据相关要求,将医疗救助人员名单、“两定”机构详情、医保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多由各业务科室提供,由于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台账不完善,信息流转存在阻碍,导致部分要求按月(季)公开的信息超过了时限才发布到政府门户网站;部分工作信息和部门动态仅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未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二是公开信息内容不规范。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时一味参照以前的格式和要素,未能及时落实新的信息发布规定和要求。
改进情况:一是认真梳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和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明确信息报送时限,形成清单台账,逐一落实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畅通信息流转渠道,及时公开信息。二是通过召开工作培训专题会议、集中收看视频、分组研讨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研究,梳理归纳最新信息发布标准和要求,并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各责任科室,确保发布信息内容规范、标准、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安丘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安丘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主动、及时、规范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安丘市医疗保障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较2020年减少1件。
(四)安丘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医保经办服务双下沉,建立医保服务站23处、代办点159处,通过播放医保政策宣传视频、摆放宣传折页、海报等方式,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法规、业务办理、药品采购、结算报销等信息。群众在充分了解各项医保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在医保服务站或代办点就近办理门诊慢性病及两病备案申请、新生儿参保登记等13项业务。通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医保经办服务双下沉,真正让群众对医保政策看得见、听得着、用得上。
(五)安丘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文汇街中段市民之家2号馆2楼201室,邮编:262100,电话:0536-2512776,传真:0536-2512776,电子邮箱:aqsylbzjbgs@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医疗保障局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