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畜牧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安丘市畜牧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新安南路70号,电话:2266618,邮箱:aqxmjbgs@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条例》和《办法》的精神,认真贯彻《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5]83号)、《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5]68号)的各项要求,全面实施“依法治牧年”行动,制定《安丘市畜牧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落实公开任务、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在制度建设、机制保障、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等方面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通过我局的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公布;通过电子屏幕进行公开展示。
二是多种措施进行培训和宣传。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自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除派人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外,组织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3次,累计培训信息公开工作人员60多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年初,根据领导工作变动情况,我局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由局长赵兴富任组长,分管领导赵桂贞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政务服务窗口配合生产业务科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明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年初制定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开方式与时限、公开范围与内容、公开途径、公开流程,为打造透明政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做到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推进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私屠滥宰、非法养殖、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及生物制品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提高监督执法的威慑力和社会影响。
二是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办法及GSP、GMP等验收流程,并将符合生产管理规范、通过标准化生产验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在提高监管透明度的同时,更好的指导养殖场户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
三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快推进我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局“三公”经费情况已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了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为广大群众了解畜牧业生产形势及我局工作动态、宣传畜牧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了较好支撑。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现运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畜牧局信息平台网站,2015年均运行良好。我局充分利用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宣传平台,指定专人负责平台的升级、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服务平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群众申请,无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实行政府信息免费公开,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因政府公开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分工,做到了责任到人。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2、强化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局机关和基层站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办法》、《要点》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并对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和科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主要是对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填报等进行了系统培训,共举办3期,受训人员60人次。通过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从而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效率。
3、细化工作方案。各责任科室根据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要求,根据我局工作特点并结合当前畜牧工作实际,将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细化,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任务,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
4、完善公开措施。以权力运用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为重点,以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和公开形式,方便群众直观、实用查询和了解情况,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5、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力度,通过督促检查来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有效地进行。同时,加强畜牧部门与公众的交流和互动,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消除误解或矛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扩大畜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立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举措。从总体上看,我局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完善、公开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方式较单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途径较少,尤其是广大养殖场户欠缺网上获取政府信息的操作技能,不能很好的获取相关信息以指导生产。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畜牧全局工作之中,做到常抓不懈。二是更加注重实效,加大公开力度。要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公开实效,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加大畜牧信息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行业和公众服务。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注意培养骨干人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保障工作。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填写)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4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4 |
5 |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64 |
6 |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0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
—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5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58 |
八、开通部门、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数 |
个 |
0 |
59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0 |
60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0 |
61 |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62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63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64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6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66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0 |
—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67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68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69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
单位负责人:赵兴富 填表人:李志鹏 审核人:赵桂贞
联系电话:2266618 联系电话:2266618 联系电话:226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