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畜牧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市政府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安丘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要求,市畜牧局2009年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明确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出信息公开初步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相结合,确保有工作人员具体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到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更新,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交付的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由分管机关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市畜牧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业务类信息15条;其它公开信息9条。
2.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我局一是通过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公开发布信息;二是通过电视台、《畜牧信息》及时发布畜牧工作信息,刊登我市养殖行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畜牧局负责信息公开受理发布的工作人员主要是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从市畜牧局的办公经费解决,均未向任何团体和个人收取费用。
2009年度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都是免费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内容进行界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信息内容保密性进行层层把关审核,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我局的岗位风险控制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
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建设、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并自觉地结合业务工作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对所有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认不涉及保密内容才予以发布。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步入正轨,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条例、文件的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研究制订工作规范。尽快研究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信息公开内容,按规定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畜牧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健康路256号,邮编:262100,电话:0536-4262974,电子邮箱:aqxm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