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卫生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13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2011年安丘市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八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市卫生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的指导下,做好整体规划,抓好重点环节,围绕本部门职责,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载体等方面进一步取得进展,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1年,市卫生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手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相继出台了《安丘市卫生局关于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丘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正式文件的信息公开形式进行详细划分执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市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6条,其中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类信息13条,占总数的36%;新农合信息4条,占总数的11%;妇幼卫生类信息6条,占总数的17%;卫生监督类信息 5条,占总数的14%;其他类信息8条,占总数的22%。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市卫生局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内容进行界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层层把关,落实责任。

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新闻类信息公开形式界定还有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网页栏目还需完善、信息公开种类还需增加等。为此,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1、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政府信息公开舆论氛围。2012年,卫生局将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信息公开制度,使信息公开制度真正深入人心。

2、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使群众真正明确新农合、医疗惠民行动等各项惠民制度。

3、通过印发宣传册、建立专业网站等各种手段增加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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