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卫生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市卫生局2010年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市卫生局认真落实《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的指导下,做好整体规划,抓好重点环节,围绕本部门职责,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载体等方面进一步取得进展,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机构。明确由政策研究室专人全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分别有一人担任兼职工作人员。
(二)进一步健全了工作制度。
制订了《安丘市卫生局信息公开指南》《安丘市卫生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
制订了《安丘市卫生局机关公文标注公开类别作业指导书》,局机关公文全部标注公开类别,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标注“主动公开”的,同时上传信息公开平台;标注“依申请公开”的,在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的申请时予以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全面落实到位。
实行信息公开工作科室负责制,“鼓励”与“督查”两条腿走路。一是将各科室信息公开条数折合成分数直接纳入科室考核。二是对科室信息公开情况定期督查,凡属公开范畴而没有公开的,下达督查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了宣传培训。召集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宣讲施行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工作要求,发动各单位、各科室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全年各网站公开信息33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4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2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4条。
2、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442条,内容涉及全市卫生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公立医院改革、新农合、医疗质量、振兴中医、精神卫生、手足口病防控等。
4、全年共编辑出版《安丘卫生》3期,刊登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市卫生局未接到有效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支持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建设情况。按照《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将市卫生局符合条件的政府信息梳理结集,移送政府信息查阅中心。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市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不小差距。2011年,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工作:
(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
(二)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和理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深化信息公开内容。2011年是医改的关键之年,市卫生局将根据新医改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四)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针对目前信息公开手段落后的现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及时便民原则,开发完善信息公开系统功能,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效落实社会公众对卫生信息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