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8年度安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当前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8]101号)落实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anqiu.gov.cn)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二楼271室,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6271,邮箱:aqswgxj@wf.shandong.cn)。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来,我局以公正便民、透明公开、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完善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业务工作推进效率。为加强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于利民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周文明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监督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互相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同时,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更新各类政府信息236条,其中按公开渠道分类: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156条,政务微信公开9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6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5条,其中财政审计信息2条,公共文化体育信息33条。我单位对文化建设情况及市民文化活动等方面的热点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我单位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向广大市民及时公开和发布重要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快速向社会公开,保证我市文化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此外,积极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及其他各类报刊媒体等途径公共政务信息,扩大信息宣传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信。我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对拟公开的各类政策文件信息逐级进行把关审核,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2018年,对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单位均未公开。
(二)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年度我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总结今年来的工作成效之时,发现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缺少专职人员
由于人手限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上没有专职人员,这导致部分公开信息内容不够详实、生动,不够引起群众的兴趣。
(二)公开内容侧重点不全面
我局今年发布的大部分信息都是管理、结果、服务类,上级要求的决策、执行类的信息还是相对缺少,今后工作中我局会注重公开比重,力争公开内容全面突出,明确各信息条目,方便群众查阅。
五、《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当前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8]101号)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当前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8]101号)文件精神,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局成立了由于利民同志为组长,周文明同志为副组长,肖慧清、黄敬海、孙镜升、初桂森、刘冠军、宋瑞庆为成员的市文广新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并安排、同时部署、一起落实。明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文明同志具体分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下设政务工作办公室,宋瑞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娜、张永泰、刘婕、王小菲同志具体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信息上报、督促检查、信息反馈等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当前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表》任务分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实行规范运作,确保收到实效。一是规范了公开内容。凡是事关全市文化发展的重大政务,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以及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要切入政务公开的内容。二是规范了公开形式。要本着有利于群众了解情况、方便办事、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政府公报、新闻媒体、信息公开栏、公开电话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规范了公开程序。拟公开的内容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当年的文化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必须经局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四是建立了相应的审查制度。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人大建议0条,收到来自20名政协委员的7项提案,内容涉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传统文化弘扬、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体制改革等多个方面。提案答复办理工作已完成,相关提案措施已全面落实,办理结果已全部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对拟公开的各类政策文件信息逐级进行把关审核,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积极做好保密自查,2018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密问题。
(三)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根据各级政府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了我局各下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事业单位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各类政府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安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36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1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6 |
5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3 |
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9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1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1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4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1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1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7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19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2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2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22 |
5.其他形式 |
件 |
|
2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2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26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2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8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2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3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32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33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34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35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36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37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38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39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4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4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4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4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4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45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4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4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48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49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5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51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5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3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点和人民医院、汽车站政务公开服务区报送信息数 |
条 |
28 |
54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28 |
55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28 |
56 |
八、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
57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1 |
58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1 |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59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60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61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
6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63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2000 |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64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6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66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5 |
单位负责人:于利民 填表人:张永泰 审核人:宋瑞庆
联系电话:4396271 联系电话:4396271 联系电话:4396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