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安丘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丘市商务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公开数量、质量和时效性较上年均有较大提高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推动政务公开、政务网站建设等工作。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对《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第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以及第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内容准确。2023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135条,2022年为125条

3.解读回应关切

2023年,参加行风在线访谈2次、新闻发布会1次,对群众及企业关心的展会、审批流程等事宜及时予以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创新性开展依申请公开事项自查工作,对于群众关心较多的促消费等工作提前准备公开内容,确保第一时间进行回复;2023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主要涉及单位现行有效的正式文件数量。20222021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编制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从严加强保密审查工作,细化审查程序,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坚持一事一议,全面审查,实行政府信息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公开信息由相关科室牵头定期进行动态调整、集成发布、精准推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爱安丘政务号等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市商务局公开内容,不断拓展线下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1.监督指导情况根据市府办下发的《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我单位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了相关科室并加以监督检查.

2.人员机构设置情况配置1名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的工作队伍,无相关经费支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3.业务培训情况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

4.工作考核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确保政府公开工作考核合格。

5.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爱安丘政务号,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与监督权,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通过政府网站等多形式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群众政务公开参与度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发布、解读、回应衔接尚存在一定不顺畅,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一是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提供更为直观的政策解读和政策咨询服务。二是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组织局骨干人员对各科室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政务公开指导,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实践化水平和业务熟练度;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对相关细则组织研讨,细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安丘市商务局按照安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各项分工任务进行认领,制定安丘市商务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办结时限等进行详细安排。按季度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行政执法情况等进行公示公开,对业务信息等及时公开,依照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商务局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培训2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安丘市商务局共接到政协提案8件,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见面答复办复率100%。

(四)安丘市商务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充实丰富门户网站和爱安丘政务号内容。推出安丘味道专栏,不断创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五)安丘市商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商务局联系(地址:安丘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222,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6222,传真:0536-4396222,电子邮箱:aqsswj@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商务局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商务局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商务局

2024年1月23日

安丘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丘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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