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司法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安丘市司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投诉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09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途径,规范公开内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配备专人进行信息公开的整理、编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保密把关,保证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项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建立了工作考核制度和主动公开、定期更新制度,对政府信息定期进行更新,保证了各项信息的即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建立了严格的审批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于要发布的信息,严格遵循制作、审查、审批、发布程序,严禁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引发社会不稳定、损害公共利益的信息,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09年度,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24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信息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4条。

  (二)公开的形式。在服务大厅发放办事指南,通过会议、文件、网站、内部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监督电话等事项,让群众了解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推动业务办理进一步公开、透明。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于政府信息,哪些应主动公开,哪些依申请公开,哪些免予公开,我们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予以严格的审核界定。到目前为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失泄密情况。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我局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自查结果和上级检查结果基本吻合。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不够宽。目前,我们更注重网络公开和纸质文件的公开,而对一些基层的老百姓而言,获取信息的渠道还不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效能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还不够强。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以便更好的服务社会。二是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提高网站信息公开服务功能,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三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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