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群众关心的信息,做到及时发布。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500余条。其中包括行政处罚、抽检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务动态等信息。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坚持改革创新,打造“阳光政务”。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体系,各市场监管所及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均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办公室对接。
二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信息的流程。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500余条,同比上年公开数量上涨40%左右。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对食品、药品领域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进行了公示。
3.解读回应关切
一是围绕民生热点及时发布解读。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法规等信息,编制解读说明。2022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9条、监管计划12条。
二是及时发布预警回应群众关切。对社会舆论比较关注的重点商品,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绿色消费。2022年共发布消费预警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比去年增加了7件。内容涉及单位改制及变更情况、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情况、接收群众投诉举报情况、案件办理情况等方面。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按时办结11件,按时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聘请法律顾问,建立依申请公开答复会商机制,有效提升答复内容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安丘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二是根据政府信息管理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三是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利用“政务公开+”模式,提升食品领域社会共治水平。
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及时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
二是及时更新维护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专题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
(五)监督保障
局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负责人。局办公室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对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专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投入人员共计16人,投入经费共计198元。2022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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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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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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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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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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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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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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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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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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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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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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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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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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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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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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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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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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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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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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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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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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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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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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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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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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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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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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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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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公开队伍建设与培训,解决对公开的新要求学习不够及时深入的问题。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完善主动公开系统与目录,解决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的问题。优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提高工作便利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大发展战略、重要民生举措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我局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一是强化行政许可信息公开。二是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三是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提案2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已办结2条,采纳2条。与2021年相比增加1条。涉及销售门店监管、中小学学校门口摊点商贩管理问题,在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调查研究,专门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答复意见,并与人大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答复,代表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3件,已办结3条,采纳3条。与2021年数目相同。主要涉及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餐饮业和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水平、电子烟售卖市场加强监管等问题,在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调查研究,专门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答复意见,并与政协委员进行了面对面答复,委员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四)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政务公开+监管,强化全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逐村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公开上墙落实责任。细化食品药品领域政务公开目录,依托市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食品领域监督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过程、抽检信息、行政处罚内容进行公开。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震慑约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拥翠街133号103房间,邮编:262100,电话:0536-4261711,传真:0536-4261711,电子邮箱:aqscjg@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9日
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