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本年度工作总结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一)概述,(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次报告时间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管负责同志靠上具体抓,经常听取汇报,推动工作落实;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网络体系,各市场监管所及各科室、直属局、所属事业单位均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办公室对接。二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调整,合理分类,逐步完善,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信息的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以及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结合全局的业务培训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全年学习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学习培训对象逐步由信息公开联络员向全员培训转变,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围绕民生热点及时发布解读。对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注册登记、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监管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信息,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编制解读说明,做到及时同步。2017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3条、监管计划9条。二是及时发布预警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监督抽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社会舆论比较关注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重点商品以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日常生活用品、服务,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绿色消费。2017年共发布消费预警信息25条,汇总全年投诉举报数据,发布了《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反馈群众举报,发布了《关于不法分子假借市场监管局名义进行非法推销的回应》。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公开 。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新码营业执照的公告》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目录》《工商登记后置许可事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定期将新设立及变更经营范围的市场主体信息发布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审批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到平台认领并纳入监管。2017年共发布“双告知”公示信息49期。二是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着重报道了潍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我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的相关信息,加大了执法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发布食品药品监管动态15篇;发布食品安全抽检监督信息通告22期,公示抽检食品2947批次;发布食品安全抽检监督不合格信息通告3期,公示不合格食品5批次。三是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大品牌培育、标准化提升、工业产品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发布监管动态23篇、通知公告6篇。公开了《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6项,公示双随机抽查结果6条。四是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7年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86起。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政务公开宣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政策、法规和市场监管工作动态,配备了专人管理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拓宽了公开渠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积极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职责范围内应该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4条,其中,于市政府网站公开428条,包括非规范性文件32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2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受理、办理、审核、答复等环节工作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2017年,共收到政务公开申请4起,其中,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全部办理完毕并及时回复。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共收到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5件,向社会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5条。全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事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要求所有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前提下,将与群众切身联系的相关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如实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做好全面把关审核,无泄密事件发生。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了工作水平和效率。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还存在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方法手段不够创新、监督制约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需要形成相应的政务信息上报机制,进行系统规划运作,确保及时将信息上报公开;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方面对群众重复申请公开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造成工作效率较低,政策宣讲和解读方面还需加强,尽可能地召开专题会议对重大政策进行详细、专项解读;三是舆情监测工作仍需加强,对于突发事件的舆情收集范围要再扩大,并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及时、迅速、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二)改进措施。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持续保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工作常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进一步组织学习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形成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体系。三是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发展”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
(二)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54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2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8 |
5 |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428 |
6 |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2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7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3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5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6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6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6 |
58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
59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1 |
60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1 |
—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61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62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63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2 |
6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65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
—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66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67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68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