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丘市社保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安丘市社保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36-4221122,传真:0536-4221122,电子邮箱:aqssbzx@wf.shandong.cn,地址:
安丘市文汇街中段市民之家3号馆,邮编:262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社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通过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通过各级媒体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第一时间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局机关网站公布。
2.及时公开社保领域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公开我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3.及时公开财政领域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要求,及时发布本单位财政预决算情况。
4.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政策解读信息。积极参加“政府开放日”等活动,就重大政策文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社会保险、社保卡使用等问题进行及时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市社保中心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为网络申请,其中网络申请1件、信件申请2件。
2.申请处理情况。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时办结3件,按时办结率100%。3件均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科室、办公室、分管领导三道审核把关机制,重要信息须中心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
二是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1、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明确了公开目录、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事项。梳理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发布公众关注的信息,不断推进公开平台有序发展。
2、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通过“安丘社保”微信公众号,同步发送公众关注的信息,目前关注人数已超过11万人。
3、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重点民生工作,在大众日报微信客户端刊发稿件1篇,在潍坊日报、潍坊日报微信客户端各刊发稿件1篇,在今日安丘开辟了工伤预防专栏,共刊发28期,有效的宣传了社保工作,树立了安丘社保的良好形象。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及时调整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新确定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做好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局内各科室、单位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按科室职能进行合理分工,做到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同时,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室,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并通过安丘市政府网站设立的“工作展示与社会评价”专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对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的监督,及时改进发现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同时,办公室定期对中心各科室工作进行监督,保证政务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各科室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该科室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2.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在部门网站和政府网站按要求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公示,同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对公众对网站信息的疑议,及时进行解答。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0年我中心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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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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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配备了政务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得到了提高,内容得到了规范。
二是拓展了公开渠道,在省、潍坊市均有发稿,在今日安丘开辟了工伤预防专栏,扩大了阅读量,方便群众了解社保动态。
(二)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较少,中心部分科室对政务信息报送积极性不高,存在被动报送问题。
二是新配备的政务公开人员工作经验不足,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不仔细,理解不到位。
(三)改进措施
通过集中培训、组织学习及将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纳入考核等形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政务信息报送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中心没有承办政协委员提案及人大代表建议。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丘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