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将安丘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长安路362号,安丘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7室;邮编:262100;电话:0536-4263747。)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安丘市社保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通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保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明确我中心政务公开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限,我中心拟订了《安丘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建立了主体明确、内容细化、形式多样、程序合理、监督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文件和会议精神,中心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不断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作为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由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个人给予奖励,对被动应付、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相应处罚。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的重要法规、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我中心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能够透明、及时、有效的公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社保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配备了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对涉及民生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障政策,及时与新闻媒体衔接、沟通,特别是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政府信息,通过深入企业、举办培训班等渠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载体建设。科学构建政务公开载体,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进行立体公开,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摆到工作重要位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一是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了新闻发言人分管领导和负责人,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流程,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二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强化信息发布制度,今年通过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域名标识注册,增强了网络平台的正规化建设。三是认真做好社会关注的回应工作。强化了回应工作主动性,针对一些群众反映的要求公开办理相关保险业务所需的手续材料等问题予以公开,在方便群众办理查询的同时,也提高了我中心的工作办事效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中心及时向社会公开2016年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基金收支情况等各类社会保险信息11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6年度,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21条;其中规划计划1条,工作信息7条,社会保险信息11条,其他信息2条。
(二)公开的平台。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在服务大厅发放办事指南,通过会议、文件、网站、内部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监督电话等事项,让群众了解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推动业务办理进一步公开、透明。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未接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本中心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指派专门同志负责该项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逐条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才能对外公开发布,确保每条公开信息符合相关保密规定。我中心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经查,2016年所公开的信息都经过保密审查,不存在违规公开上级其他工作信息等情况,做到了政府信息的安全发布,杜绝了泄密事件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社保中心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形式单一,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二是工作的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面向群众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时效性仍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到群众中了解群众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性沟通机制;二是积极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网站和社保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开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填写)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 |
5 |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21 |
6 |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5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58 |
八、开通部门、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数 |
个 |
|
59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
60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1 |
61 |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62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63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64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6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66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
—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67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68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69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 王晓强 填表人:周丹丹 审核人:张伟纲
联系电话:0536-4256789 联系电话: 0536-4263747 联系电话:0536-426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