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1-1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丘市人社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围绕就业、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发布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2023年,市人社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2条,与去年相比增加5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2条,与去年相比增加1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5条;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12条;政策解读6条。按时发布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信息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3.解读回应关切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发布政策解读,综合利用图文解读等形式对重大政策进行深度解读,增强解读针对性。今年以来,发布政策解读文件6件。上线行风热线1次,通过公众参与系统答复网络问政信件18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要求,制定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时限、规范答复申请人。市人社局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保险政策等内容,较去年增加2件。按时进行答复处理,按时办结率100%未收取相关费用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建设建立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规范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制度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微信公众号“安丘人社”栏目设置,提高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效率。

(五)监督保障

市人社局编制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成立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小组。小组由4人组成,局办公室牵头并对两中心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加大培训经费投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培训会议2次,累计培训30余人次。广泛收集社会评议今年来未出现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市人社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加强内容管理并提高互动性。确保发布的内容准确、及时、有用,同时积极回应公众的评论和问题,增强互动,提高用户参与度二是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采用图文、音频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的生动性和易理解性。组织线下政策宣讲活动,邀请公众参与,增强政策解读的互动性和参与感。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仍需提质增效。一些政策文件的解读过于简单,没有深入挖掘政策背后的意义和影响,导致公众无法全面理解政策内涵。

二是创新特色亮点工作还不够突出。部分政务公开工作仍然沿用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做法,没有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新的传播方式进行创新。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解读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政策解读应全面、深入地挖掘政策背景、意义和影响,提供更多背景资料和实例,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

二是助力打通政企间政策供给。打造政务公开工作特色亮点,持续推动市人社局服务平台建设,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在一网两端融合汇集展示人社涉企政策资源、服务资源和办事资源,提高政策供给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深化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人社领域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加大政策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力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要积极开展政策解读,通过图文并茂、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人社服务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2023年度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与去年相比减少1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保持在100%

(四)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加强互动与回应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更加注重与公众的互动和回应。通过社交媒体、在线问答、民意调查等方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增强与公众的互动,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政策解读多元化为了更好地向公众解读政策,人社局采用了多种形式的解读方式,如图文、视频等,使政策解读更加生动、形象,提高了公众的理解和接受度。

三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加强了标准化建设,制定政务公开的标准和规范,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等,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五)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文汇街中段市民之家三楼321房间,邮编:262100,电话:0536-6208600,传真:0536-6208602,电子邮箱:(aqsrsj@wf.shandong.cn)。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5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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