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提案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十二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人民路416号,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1室;邮编:262100;电话:0536-4221124)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公开内容丰富,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务公开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限,我局拟订了《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建立了主体明确、内容细化、形式多样、程序合理、监督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一般事项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同时,配备专人负责网站建设和维护,并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文件和会议精神,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及时研究和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不断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作为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由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个人给予奖励,对被动应付、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相应处罚。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编制了《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目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制定印发了《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多种申请表格,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工作。发挥新闻宣传的作用。坚持组织开展专题宣传,举办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等,及时向社会通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要法规、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能够透明、及时、有效的公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配备了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及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对涉及民生的人事劳动保障政策,及时与新闻媒体衔接、沟通,特别是劳动保障就业政策、社会保险政策等政府信息,通过深入企业、举办培训班等渠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载体建设。科学构建政务公开载体,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进行立体公开,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我局对于招聘会、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及时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我局政务微信第一时间公布解读、回应并积极应对电话询问,网站留言等多种形式的群众疑问,形成了良好的互动交流氛围。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严格按照省政府在我市确定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就业创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各项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配备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就业创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并下发《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对涉及就业创业领域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8条,其中“就业创业”信息10条、“新旧动能转换”信息28条。三是加强载体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进行立体公开,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发布载体,以政务微信为重要传播方式,增强就业创业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8年度,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158条。其中,日常工作信息106条,重点领域信息38条, 其他信息12条。

   (二)平台建设情况。2018年度,本单位开通官方政务微信公众号1个,发布政务信息56条。开 通官方政务微博账号1个,发布政务信息5条。

   (三)公开的形式。在服务大厅发放办事指南,通过会议、文件、网站、内部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监督电话等事项,让群众了解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推动业务办理进一步公开、透明。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公开市政协委员提案7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共收到1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申请内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我局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并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八、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年度我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本单位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8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我局拟定的《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主体明确、内容细化、形式多样、程序合理、监督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例如企业招聘等,取得了显著效果。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形式单一,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二宣传工作需要加强,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二)改进措施:一是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以便民、利民为宗旨,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强载体建设。二是积极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开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2018年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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