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十一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人民路416号,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1室;邮编:262100;电话:0536-4221124。)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公开内容丰富,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务公开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限,我局拟订了《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建立了主体明确、内容细化、形式多样、程序合理、监督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一般事项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同时,配备专人负责网站建设和维护,并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文件和会议精神,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月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每星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及时研究和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不断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中,作为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由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好的个人给予奖励,对被动应付、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相应处罚。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编制了《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目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制定印发了《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等十种申请表格,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工作。发挥新闻宣传的作用。坚持组织开展专题宣传,举办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等,及时向社会通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要法规、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能够透明、及时、有效的公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配备了二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对涉及民生的人事劳动保障政策,及时与新闻媒体衔接、沟通,特别是劳动保障就业政策、社会保险政策等政府信息,通过深入企业、举办培训班等渠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载体建设。科学构建政务公开载体,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进行立体公开,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我局对于招聘会,事业编考试,公益性岗位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及时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信息公开栏等政务信息公开载体第一时间公布解读、回应并积极应对电话询问,网站留言等多种形式的群众疑问,形成了良好的互动交流氛围。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无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6年度,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32条。其中,日常工作动态类信息12条, 财政预算、收支信息3条, 其他信息17条。
(二)公开的形式。在服务大厅发放办事指南,通过会议、文件、网站、内部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监督电话等事项,让群众了解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推动业务办理进一步公开、透明。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本单位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我局拟定的《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主体明确、内容细化、形式多样、程序合理、监督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时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例如人才招聘,事业单位考试,公益性岗位等,取得了显著效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形式单一,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二宣传工作需要加强,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二)改进措施:一是在整合现有资源基础上,以便民、利民为宗旨,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强载体建设。二是积极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网站和人力资源市场等公共服务场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开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2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 |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32 |
6 |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5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58 |
八、开通部门、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数 |
个 |
|
59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
60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
61 |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62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63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64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0 |
6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66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
—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67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68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69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 |
单位负责人: 田培信 填表人:闫强 审核人:韩宝全
联系电话:4226318 联系电话:4221124 联系电话:4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