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气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特编制安丘市气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等十一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anqiu.gov.cn)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和平路西首,邮编:262100,电话:0536-4268838,邮箱:aqqxj54844@126.com)。

一 、概  述

2014年,市气象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气象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明确局长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具体分管,基本形成了“局领导主抓、办公室主管、各科室分头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纪检员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实际工作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注重研究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和规范发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市气象局领导积极参与,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电话等形式,深入解读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相关政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互动优势和传播优势,积极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通过短信等形式发布多期专题气象信息;通过政府信息网站答复群众咨询10条。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依法对气象行政审批事项、部门职责和公共服务事项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了相应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时限、承办科室、提交材料清单、审核标准、收费项目等,让社会公众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4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8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77次;非规范性文件1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市气象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发布政务信息和公众服务信息:

1、网络: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移动公司蓝海商务平台发布预警信息、低温、暴雨、雨情等重要天气信息。

2、新闻媒体。通过拨打固定电话“12121”、报纸、电视、广播、杂志、宣传册等方式发布信息。

3、其它方式。利用送科技下乡、“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及科技活动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科普宣传。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七、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九、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明确办事流程,所有信息经领导审查同意后公开,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不涉密。

十、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市气象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上一年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不足:公开形式还有待完善,无法完全满足广大用户的多样化需求。我局将针对群众所关心的重点,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市气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逐步增加和细化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努力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多方面需求。

十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1月13日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8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3

非规范性文件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6

5

其中: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26

6

本部门、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数

 

7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1

二、回应解读情况

 

1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1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1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9

(一)收到申请数

 

20

1.当面申请数

 

21

2.传真申请数

 

22

3.网络申请数

 

23

4.信函申请数

 

24

5.其他形式

 

25

(二)申请办结数

 

26

1.按时办结数

 

27

2.延期办结数

 

28

(三)申请答复数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4

涉及商业秘密

 

35

涉及个人隐私

 

36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7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4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3

四、行政复议数量

 

4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5

(二)被依法纠错数

 

46

(三)其他情形数

 

47

五、行政诉讼数量

 

4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50

(三)其他情形数

 

51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5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53

(二)被纠错数

 

54

(三)其他情形数

 

55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56

(一)纸质文件数

 

57

(二)电子文件数

 

58

八、开通部门、单位门户网站数

 

59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60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61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6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63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6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65

2.兼职人员数

2

66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

方面的经费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7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6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69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单位负责人:伦江涛                 填表人:王桂梅               审核人:李方臻

 

联系电话:4268838                  联系电话:4268838            联系电话:426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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