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气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由安丘市气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安丘气象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其纳入本单位政务公开当中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全面部署了气象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局政务公开工作范畴,同时,在单位网站上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3、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局继续推进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在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列为工作项目并明确了具体的推进内容,通过政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网上评议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标准、灾害预警信息、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规定、工作动态等。200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5条,其中: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5条、《重要天气预报》6条、旬报36条、其他信息78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通过门户网站 “安丘气象网”、报纸、电视、广播、杂志、公告栏等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五、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特别是气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需求和新期待,虽然我局高度重视加强气象信息公开工作,但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和质量都有待加强。
下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人员培训,完善各项信息采集报送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