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丘市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4

    本报告由安丘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 1 日起至2018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新安路与外食街交叉路口西北角 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中心5楼,电话:0536-4221620 ,电子邮箱:aqnyjxxzx@wf.shandong.cn)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机制,加强源头管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

1、公开渠道与数量。我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网站发布、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发布、张贴公告栏等。2018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1条。其中,通过安丘政府网公布141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布26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布13条,其他途径11条(注:以政府网站公开为准,其他方式为辅助、重复公开)。

 

2、公开的主要内容。政策文件15条、工作信息33条、重点领域27条、执行公开17条、管理公开23条、其他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依申请公开的情况。2018年,我局未接到群众提出的公开申请。

2、依申请公开的方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主要有: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电子邮件申请、网上申请、信函申请等五种形式。

3、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案件。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全面公开,公开了2018年安丘市农业局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表)2017年安丘市农业局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涉农补贴方面。公开了《2018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因2018年小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尚未开始,暂无相关信息。

3、农业供给侧方面。2018年一共转发了12期中国农产品供需形势分析信息(含重要农产品供需平衡表;信息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4、乡村振兴方面。公开了安丘农谷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信息和工作落实结果信息。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负责答复了1项人大建议和3项政协提案,结果均已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1、人大建议。关于陈金宝等代表《关于制定农业“五调”扶持政策的建议》(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号)的答复。

2、政协提案。关于韩玉萍等委员《关于保护生态环境 造福子孙后代》(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张梦林委员《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范行为,建立肥料协会》(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赵祝军等委员《农产品品牌建设》(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要问题。仍有少数工作人员依然存在着嫌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导致部分政府信息不能及时公开。

2、改进情况。经过多次培训学习,大多数工作人员已经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能自觉、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3、下步打算。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考核机制,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从根本上转变思想,提高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七、附表

原安丘市农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1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0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41

5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6

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3

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二、回应解读情况

 

 

9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1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1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14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1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

1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7

(一)收到申请数

0

18

1.当面申请数

0

19

2.传真申请数

0

20

3.网络申请数

0

21

4.信函申请数

0

22

5.其他形式

0

23

(二)申请办结数

0

24

1.按时办结数

0

25

2.延期办结数

0

26

(三)申请答复数

0

2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32

涉及商业秘密

0

33

涉及个人隐私

0

34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35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37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3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3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4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41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4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43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44

(三)其他情形数

0

45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4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47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48

(三)其他情形数

0

49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5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51

(二)被纠错数

0

52

(三)其他情形数

0

53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点和人民医院、汽车站政务公开服务区报送信息数

59

54

(一)纸质文件数

59

55

(二)电子文件数

59

56

八、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

1

57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1

58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1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5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6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61

1.专职人员数

1

62

2.兼职人员数

2

63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0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6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66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0

 单位负责人: 戴 军          填表人: 徐子利               审核人:张树桂

    联系电话:  4221620        联系电话:  18953608679       联系电话:422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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