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农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安丘市农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统计表等十二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 月1 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新安路与外食街交叉路口西北角 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中心5楼,电话:4221620 ,电子邮箱:aqnyjxxzx@wf.shandong.cn)。
一、概述
2017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机制,加强源头管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相比2016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栏目改进,充实内容,更新时效等方面有了较大进步。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局长戴军任组长,党组成员赵世章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监督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事业单位互相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原则和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把“五公开”纳入办文程序,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全面规范发文拟稿纸,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并在政府信息上作出公开属性标示,从源头上解决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发布渠道,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有序拓展公开范围。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1、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2017年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强农惠农政策解读工作,并将解读文件上传至安丘政府网政策解读栏目,部分非规范性文件配备了解读信息。发布了关于《安丘市2017年度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安丘市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韭菜产品“双证制”管理以及强农惠农政策的解读信息。
2、互动交流情况。有群众在网上咨询“培训农业植保员和农业技术指导员”方面的问题,我局及时、准确、详尽地进行了回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1、增加了涉农补贴方面的信息。公开了《安丘市2017年度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安丘市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安丘市2017年小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明细表》等内容并配备了解读材料。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全面公开,公开了安丘市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以及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
3、继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公开了全部10期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重点做好法治建设信息以及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了10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信息和20期行政处罚信息。
4、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新整理并公布了安丘市农业局权力和服务清单、安丘市农业局责任清单。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开辟多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我局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通过安丘政府网进行公开;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公告;三是通过安丘市网上行政处罚服务大厅公布涉农案件处理情况;四是通过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公开信息。
2、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自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我局除派人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外,还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年度培训计划》,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3次培训,培训127人次。
3、公开的内容。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7条。其中,非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通过安丘政府网公布118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布19条。新增了“政策执行落实”“建议提案答复”等内容。
4、公开形式。我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网站发布、公告栏张贴、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发布等方式。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公开了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和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1、依申请公开的情况。2017年,我局未接到群众提出的公开申请。
2、依申请公开的方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主要有: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电子邮件申请、网上申请、信函申请等五种形式。
八、行政复议、申诉、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公开任何信息之前,都进行了保密审查,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为确保安全、高效,便于管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全部由办公室以农业局的名义进行公开,不单独进行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主要问题。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较之2016年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仍然有部分信息未能通过安丘政府网发布。主要是因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2、改进措施。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考核机制,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从根本上转变思想,提高认识。
十二、附表
安丘市农业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7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0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8 |
5 |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118 |
6 |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0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5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56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56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56 |
58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59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1 |
60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1 |
—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61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62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63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6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65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0 |
—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66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67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68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7 |
单位负责人: 戴军 填表人: 徐子利 审核人:张树桂
联系电话: 4221620 联系电话: 18953608679 联系电话:422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