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4安丘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5条,包括: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19条,比去年减少16条;通过安丘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66条,较去年增加77条。及时更新发布了《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中规定的内容,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同时,及时发布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3.解读回应关切

及时回应公开关切问题。今年以来,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4件。上线行风热线2次,通过公众参与系统答复网络问政信件2件。

(二)依申请公开

市民政局2024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与去年比减少5件,未收取相关费用;依申请公开无创新性做法;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建设,建立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公开信息集成化、标准化发布公众号公开信息精准化推送,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涵盖政府网站、微信“多位一体”的新媒体政务公开运行架构,安丘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民政领域最新动态,为群众搭建便捷的资讯获取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置1名专职人员多名兼职人员的工作队伍,无经费投入。二是加大培训,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培训会议,累计培训30余人次。三是完善考核标准体系,作为重要考核事项纳入业务科室年度绩效考核广泛收集社会评议,今年来未出现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问题,2024年工作人员未变动,工作延续性得到保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细致不全面”问题,每季度梳理总结,按时完成应公开内容发布

(二)2024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创新特色做法较少,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经验做法总结不够,工作习惯用老一套思路开展。

改进情况:积极提炼公开过程中政策解读的经验做法,利用图文、动漫等形式解读群众关心的民生政策,在政务公开简报发表有关做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力度,将政务公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考核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12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完毕,满意率达到100%,建议提案办理完结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四)安丘市民政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积极开展政策解读,通过图文并茂、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安丘市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安丘市建设路号57号5楼,邮编:262100,电话:0536-6035666,传真:0536-6035008,电子邮箱:aqmzbgs@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民政局2024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民政局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4日

  安丘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丘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