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以及《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5﹞68号)、《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电﹝2015﹞130号)要求,现将市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作一汇报。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人民路55号,邮编:262100,联系电话:0536—4221121,传真:0536—4221384,电子邮箱:aqsmzjbgs@163.com)。

        一、概述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个部分的内容组成。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建设。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条例》、《办法》和《潍坊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潍坊市政府公开信息管理系统》、《潍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实施暂行办法》等四个办法,编制了《安丘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工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根据职能要求和工作实际,及时修正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信息等子目录,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为重点,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救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等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情况,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我局重点推进了以下两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抓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救助政策和办理流程的同时,重点对救助名单、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全力打造阳光救助工程。

        二是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根据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和日常监管情况,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结果等信息,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党务政务公开栏等载体重点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有关民生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60条,其中社会救助类信息11条,主要涉及城乡低保、养老服务、医疗救助等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等方面;社会组织管理类信息26条,主要涉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年检等方面。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发布,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没有发生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信息时,严格按照相关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经过认真细致的保密审查后再进行发布,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保密审查知识,了解保密审查基本程序以及泄密应承担的责任,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保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监督检查工作,严防泄密问题发生。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收集群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以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5年,我局大力加强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宣传栏、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地公开党务政务信息,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科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工作缺乏专职工作人员。由于机关人员编制少,民政日常事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2016年,我局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在全局系统中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保密专题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安全保密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发布和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实效性。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主动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能力,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得政府公开信息。四是进一步积极转变机关作风,转变思想观念,开展“阳光政务”,树立“阳光意识”,切实解决信息公开不到位、到位形式化等问题。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3月4日

附表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填写)

 

序号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8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0

3

非规范性文件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0

5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54

6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6

7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8

二、回应解读情况

1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1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1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9

(一)收到申请数

0

20

1.当面申请数

0

21

2.传真申请数

0

22

3.网络申请数

0

23

4.信函申请数

0

24

5.其他形式

0

25

(二)申请办结数

0

26

1.按时办结数

0

27

2.延期办结数

0

28

(三)申请答复数

0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3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34

涉及商业秘密

0

35

涉及个人隐私

0

36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37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39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4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4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43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4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45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46

(三)其他情形数

0

47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4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50

(三)其他情形数

0

51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5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53

(二)被纠错数

0

54

(三)其他情形数

0

55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56

(一)纸质文件数

0

57

(二)电子文件数

0

58

八、开通部门、单位政府门户网站数

0

59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0

60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0

61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6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63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64

1.专职人员数

1

65

2.兼职人员数

1

66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7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6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4

69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

 

单位负责人:白星恩                  审核人:殷德东           填报人:王晓燕

联系电话:4286508                   联系电话:4221384          联系电话:4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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