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丘市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确定的重点领域信息范围。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等7项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检查督导力度,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同时,结合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形成了良好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通过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机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是服务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的有效途径,是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简便方法,从而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三是加大工作力度。规划、市场开发、安全监督等科室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更新,努力提高上网信息质量。办公室对信息稿件的质量严格把关,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后,由办公室管理人员及时上网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年度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依法进行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共主动公开局机关的机构职能信息2条,日常工作动态信息75条,本单位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学习培训活动2次,全文电子化达100%。及时向社会发布行业信息,为公众了解我市旅游情况提供便利。同时,还公开了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等信息。另外,我局还通过新闻媒体、策划活动、编印宣传品等形式进行及时的宣传发布,多渠道、多形式的对外公开相关信息。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办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4件,分别是《关于清理旅游景点不文明现象的提案》、《关于提升南部山区观光大道的建议》、《关于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建议》、《关于发展“安丘印象”大旅游的建议》。按照要求,均按时办结,办复率、解决率、见面率、满意率达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工作主动性不强,时紧时松,效果不够明显;二是信息公开更新的不够及时,宣传内容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针对以上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更加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迅速解答群众提问。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深入学习。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吃透《条例》、《规定》精神,更好的指导具体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在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增强全体机关干部信息公开的意识。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公开群众最关心,反应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要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除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外,充分利用安丘旅游官方微信平台和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辅助形式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七、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安丘市旅游局 填报时间:2018年2月20日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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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5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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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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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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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4 |
5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 |
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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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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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1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1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4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1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1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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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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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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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2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2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22 |
5.其他形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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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2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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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2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8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2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3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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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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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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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35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36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37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38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39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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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4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4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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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4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45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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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4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48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49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5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51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5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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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点和人民医院、汽车站政务公开服务区报送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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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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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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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八、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
57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
58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1 |
—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59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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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61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
6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63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
—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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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6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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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单位负责人: 马康谊 填表人: 周燕 审核人:焦枢明
联系电话: 0536-4398867 联系电话:0536-4398861 联系电话:0536-4398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