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林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安丘市林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将在“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并及时发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林业局(地址:山东省安丘市外食街9号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中心11楼,电话:4261034 ,电子邮箱:anlinban@163.com)联系。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精神,在制度建设、机制保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等方面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充实完善更新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责任到人。完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2、开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我局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等栏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通过我局办公楼十一楼大厅的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公布。
3、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自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除派人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外,还组织人员集中学习和培训。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的科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站负责人和政务公开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监督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互相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安丘市林业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回应工作制度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度我局对《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中国林业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官方解读进行了转载发布,没有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1、推进财税信息公开。2017年在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下,对我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在安丘市政府网进行公开发布,包括2017年收支预算表、2017年财政拨付支出预算表、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及相关情况说明。
2、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对本年度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等进行主动公开。
3、重点工作信息公开。2017年初制定年度果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本年度共发布安丘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3期,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公开的内容。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1条,其中,非规范性文件20条。按主动公开形式分,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100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5条,权力运行信息34条,政策文件信息27条,工作信息19条,人事信息1条,财税审计信息4条,重点领域信息4条,其他信息6条;政务微博公开28条,政务微信公开25条,其他方式公开198条。
2、公开形式。2017年,除依托政府网站和公开栏张贴等发布形式外,我局新开通“安丘林业”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不断开辟多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满足不同群体对政务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扩大信息受众面。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条,政协委员提案0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纳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各类政府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存在不全面、不深入的现象;二是个别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不理解、不重视。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所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整改,制定下发多个相关文件通知,就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进一步提高素质,强化责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51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0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 |
5 |
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100 |
6 |
本部门、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8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0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55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57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57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57 |
58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59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1 |
60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1 |
—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61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62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63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64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65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0 |
—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66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5 |
67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68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7 |
2017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