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科技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依法公开、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场所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政务公开栏等。2019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部门政府信息35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6条、工作信息11条、执行公开信息2条、管理公开信息1条、结果公开信息1条、其他信息6条、重点领域信息8条。2019年,我局以政务公开助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市科技局积极做好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科技创新项目再获新突破”等做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审批制度,通过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做好专业培训。全面开展信息公开理论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列入学习计划,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全年共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培训2次,培训12人次。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安丘市科技局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安丘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程序、内容及要求,对政务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处理规则进行细化和明确,使政务公开的条目更清晰,程序更规范,责任更明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在局办公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公开平台的维护、运行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同时,按照局内部制度,对政府信息的制作、发布实行严格分级审核,由信息制作科室、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层层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安丘市科技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支持鼓励发明家参入安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行列中为安丘经济科技做贡献的提案》(第120号)、《关于加快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建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和安丘市科技局2019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七) 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结果追究结果情况

1.建立考核制度。主动接受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公开日常记账考核制度,制定科技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发现问题督促各科室立即整改,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2.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于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进行解答。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结果追究结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广泛,形式不够丰富。二是信息互动方面还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通过报纸、网络等多渠道对我市科技创新方面的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报道。二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等功能,强化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畅通群众诉求申请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科技局

2020年1月18日

安丘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安丘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链接:解读《安丘市科学技术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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