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4年度安丘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anqiu.gov.cn/xxgk/)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农产品质量综合监管中心十七楼1715室,邮编:262100,电话:0536-4261018,邮箱:aqskjj@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我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2名业务骨干同志为成员的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快速向社会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局各科室为成员单位。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为规范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了《安丘市科技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社会关切的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重点领域。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部门日常工作动态信息33条。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以网上公开为主,政务信息发布主要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每日信息》和科技局自办《安丘科技信息》及政务公开栏及时进行发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所有可公开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人员收取相关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条例》及各级政府工作要求,修改完善了《安丘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我局没有发生涉密信息泄密问题。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4年,我局无事业单位信息。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尚不是很熟悉,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一定差距。二是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能让群众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最新工作动态。
今后,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让群众能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的政府信息。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4 |
2 |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3 |
非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4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5 |
其中: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
条 |
9 |
6 |
本部门、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数 |
条 |
|
7 |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1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
次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
— |
|
1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1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16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18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2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2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2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24 |
5.其他形式 |
件 |
|
25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2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2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2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3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32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34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35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36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37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38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39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4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4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4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4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4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4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46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47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4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4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5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5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53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54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55 |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56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5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58 |
八、开通部门、单位门户网站数 |
个 |
|
59 |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
个 |
|
60 |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
个 |
|
61 |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62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63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6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6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66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 方面的经费 |
元 |
|
—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67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68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69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 杨德江 填表人:肖佳春 审核人:薛德召
联系电话:4261018 联系电话:4261018 联系电话:42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