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7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12部分组成。本报告及其附件中的统计数据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

  一、概述

  2016年,安丘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教育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做好了发布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服务社会大众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制定了《安丘市教育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闫振允任组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刘丰军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与发布。明确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刘丰军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安丘市教育局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根据教育局科室职能,对涉及教育的六大方面36项内容进行了任务分工,特别是财政预决算、教育督导、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形成了分工负责、协调统一的教育部门信息公开发布体系。

  (二)健全规章制度,狠抓队伍培训。制定了《安丘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制度规范以及“五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以及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水平,市教育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同时,多次召开由有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推进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对发文拟稿纸上文件公开属性填写、需要公开文件的公开流程和时限、及时公开涉及群众诉求和利益的业务工作等方面,进行学习和强调,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时效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通过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网上公开。相关科室在制定出台新的公共政策或对现行公共政策进行修改后,要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在政策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文件材料及时上报公开。同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安丘政府网、安丘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安丘教育微博、潍坊教育信息港等网络媒体和安丘电视台、《今日安丘》等媒体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2016年,发布教师招聘、学生资助、学费补偿等三个政策解读信息,发布聘用制教师待遇、新安丘二中建设、教学能手证书等三个回应关切信息,积极解答群众咨询投诉等222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根据《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安丘市教育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多种措施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丘市教育局所承担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共内容是:及时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督导方面,于3月1日《关于公布2015年度各系列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成绩的通知》,以非规范性文件《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单位的决定》公开了根据督导成绩评选的先进镇街区和学校,2014年我市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督导验收,此方面无公开。全面改薄方面,公开了《安丘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设施设备购置类项目规划》和《安丘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校园校舍建设类项目规划》。义务教育招生方面,公开了《安丘市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健全学校财务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加大财务公开力度,不断改善公开效果。对教育局机关、教研室、招生办以及市直学校等21个纳入市教育局部门预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的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情况根据文件要求,通过安丘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各学校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每学期对学校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公开,建立校内和校外收费公示栏,对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随时公开,提高发布时效。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共主动公开信息565条。根据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教育实际,认真制定教育局权力和服务清单74项,责任清单28项,行政审批事项3项,随机抽查事项2项,行政许可信息,公共服务事项29项,服务指南19项,在安丘政府网及时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内容都主动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基础上,注重新媒体建设,开通了安丘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和安丘教育腾讯微博,现关注人数已近4万人。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条微信,四万多人阅读,为师生及家长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在安丘电视台开设“安丘教育”专题栏目,每周一期,播放学校建设、师资队伍、特色校园等情况,开设“名师课堂”栏目,每周三期,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增加了信息公开的形式,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扩大了信息受众面。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安丘市教育局共收到9个依申请公开,都按要求及时进行了答复和处理。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安丘市教育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及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安丘市教育局全力做到了“凡是需要教育服务的事项、凡是需要教育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都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满意的答复和解决”和“凡是需要教育公开的事项或信息,都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群众满意度较高,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安丘市教育局坚持审批前置,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在文件签批单上设置主动公开、不公开、依申请公开三个栏目,科室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保密要求拟定公开类型,分管领导签批文件时,确定是否公开。办公室在通过教育办公平台下发文件时,将确定主动公开的文件通过平台发送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科室,由专职人员定期查看,按要求及时发布。同时,加强对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网站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档案。

  十、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安丘市教育局目前共有8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7个市直学校,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各直属单位、学校都配备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程序审核后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安丘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直属单位、学校还都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方便群众知晓和监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安丘市教育局的文件大多是针对学校和幼儿园,通过教育局办公平台发布,部分科室认为已经发到各学校和幼儿园,没必要再公开,致使非规范性文件公开数量少。下步,定期召开信息工作例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序号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65

2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0

3

非规范性文件数

1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4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7

5

其中: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

107

6

本部门、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数

0

7

2.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3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3

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20

二、回应解读情况

 

1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

舆情计1次)

22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争读的情况

 

1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1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1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1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44

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8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9

(一)收到申请数

9

20

1.当面申请数

0

21

2.传真申请数

0

22

3.网络申请数

9

23

4.信函申请数

0

24

5.其他形式

0

25

(二)申请办结数

9

26

1.按时办结数

9

27

2.延期办结数

0

28

(三)申请答复数

0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3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34

涉及商业秘密

0

35

涉及个人隐私

0

36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37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39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5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4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

4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43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4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45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46

(三)其他情形数

0

47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4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50

(三)其他情形数

0

51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5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53

(二)被纠错数

0

54

(三)其他情形数

0

55

七、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3

56

(一)纸质文件数

3

57

(二)电子文件数

3

58

八、开通部门、单位门户网站数

0

59

九、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博数

1

60

十、开通部门、单位官方政务微信数

1

61

十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6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63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6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65

2.兼职人员数

1

66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

方面的经费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7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6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69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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