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教育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0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 日止。

  一、概述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文件精神以及《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08〕25号)要求,200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09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017条。其中,机构信息4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22条,业务公开信息822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734条,财务预决算信息93条,招标采购信息6条。

  (二)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涉及教育教学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及每学年的重点工作安排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学校建设、教育教学、安全综治等方面的主要文件。统计类信息主要公布了学校学生数、教师数、校舍面积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强化检查督办,完善评测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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