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现将经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立足本局管理职能,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定期会议制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定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具体责任,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公示栏、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读。

   三是加强专业培训。全面开展信息公开理论培训,将《条例》列入理论学习计划,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是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和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即: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计55条,其中经信信息20条;通知公告15条;其他信息20条。

  在公开方式上,多渠道、全方位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主要是《经信信息》和《安丘市政务网》。在审批中心服务窗口摆放了服务指南卡片,将审批事项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等主动公开,并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询服务,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1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开的政务信息一律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1年底,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1年,本单位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待细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有待深化;三是专业人才少,还是兼职在开展工作,造成工作被动。

   (二)改进措施

下步,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特点,从实际出发,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配齐专业人才,圆满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九、其他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丘市机关综合办公楼366室;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6366;电子邮箱:4396372@163.com。)

 

 

                                                          2012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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