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六个部分内容: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规定,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内容,从内容到形式不断规范与创新,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水平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2022年,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确定我局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比2021年增加4条;政策解读0件,比2021年减少2政务新媒体及其他方式公开条数0条,与2021年持平。主动公开我局机构基本信息、领导成员与分工、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结果、总结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执行过程、双随机一公开、2021年财政决算及2022年财政预算、2022年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岗位信息、2022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等内容,按时更新本单位政务动态。

3.解读回应关切

    对制定的政策文件及时解读,对上级重要政策解读及时转载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回应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

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2022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2021相同,无2021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与2021年相同。2022年我局未进行依申请公开收费。2022年,我局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从收到申请到答复一一列出明确要求,优化创新依申请公开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度我局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督促各科室按照相关要求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规范》;

二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属性,保证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实时性,确立及时删除废止信息的制度体系。

三是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批制度》,保障信息保密审查落到实处,所有信息发布须经分管领导审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管理,严格落实平台审核制度,把好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度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相关制度,全力推进机制体制建设。

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工作考核、责任追究以及社会评议工作制度,接受相关单位和群众监督。

业务培训情况。我局于2022年进行两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广泛接受群众意见及社会评议,2022年度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责任追究情况。

人员和经费投入情况。2022年我局投入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项工作,无经费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对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程度进行了进一步提升。通过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工作连续性,及时更新了相关信息;三是增强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水平。对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定期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个别需主动公开事项未做到第一时间公开;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创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三是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够全面

    改进情况:一是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于主动公开事项尽快发布,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时间;二是鼓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创新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图文并茂做好信息公开;三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落实安丘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安丘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准确完整地完成安丘市交办的各项公开工作发布任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协提案2件,分别为:李祥、王瑞峰、王锦光、张昊四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打造安丘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点的提案》和刘华峰、李杰、叶萌萌、张洋四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健全融资渠道服务经济发展的提案》。对于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工作措施扎实有效,与提案委员进行了当面对接,2022年承办的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满意率100%,与2021年办理完成情况及满意率持平。

(四)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我局创新打造政务公开机制,多样化开展非法集资宣传。组织召开“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宣传月等防范非法集资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开展主题讲座、广场咨询等方式,帮助居民群众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识别能力,进一步创新了现场公开方式。

(五)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安丘市青云大街市级机关办公大楼2楼201综合科,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6167,传真:0536-4396167,电子邮箱:aqjrb@wf.shandong.cn)。

    (六)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

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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