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金融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人员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anqiu.gov.cn/xxgk/)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金融监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安丘市彩虹街与新安路交叉口西南50米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楼6楼综合科,邮编:262100,电话:0536-4396167,邮箱:aqjrb@163.com
(一)概述
2019年,市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及潍坊市政府和安丘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做到依法公开、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发展,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信息公开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金融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负责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市金融监管局建立了各项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方便市民查询和获取。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依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及其他单位的,与其进行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市金融监管局配备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并指导所辖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会议与业务培训。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9年,市金融监管局准确把握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如“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等,将相关信息尽可能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让民众知晓。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市金融监管局在2019年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稳妥、有序进行,努力打造阳光政务。
一是公开内容更充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进一步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公开时间更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公开程序更严谨。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失密、泄密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四是公开重点更突出。从信息公开、公文发布等方面入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权力和服务清单、责任清单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管理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2019年,市金融监管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做好涉密审查的基础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主要包括市金融监管局的管理公开、政务动态等。
2、在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健全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平台目录设置,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化管理程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相关政府信息,让群众多渠道了解我单位工作情况;通过本单位设置的公开栏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2件,办复率100%,内容涉及小微企业轻资产融资及用地、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等方面。已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七)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仔细研究制定了《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于要发布的信息,严格遵循制作、审查、审批、发布程序,分管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保密把关,严禁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引发社会不稳定、损害公共利益的信息,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开展工作,形成了有序、高效的工作体系。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于政府信息,市金融监管局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保密规定,予以严格审核界定,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检查。2019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九)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1.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市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实行日常记账考核制度,一月一通报考核结果,印发问题反馈清单,并及时跟进落实。2.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一是对于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二是举行政府开放日,搭建政民互动交流平台,面对面征集群众诉求。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19年我市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2 |
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 |
0 |
0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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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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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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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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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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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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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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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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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2019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公开不及时,解读流于形式,热点问题回应不够主动;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表现上不够新颖;三是未配备足够的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均属兼职。
(二)下步改进措施:2020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公开的时效性,对热点问题主动回应;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争取配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进一步提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